皮肤过敏的去除由于时间较长,在去除期间可能会遇到许多问题,现综合临床上病人常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:
1.由于脱敏见效较慢,脱敏初期应配合抗炎类或抗过敏类制剂去除,以便取得更好的临床效果,在脱敏3-6个月后,轻度患者方可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停止使用,中度以上过敏性疾病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配合。
2.在偶尔病情急性发作时或同时缓有其他急性疾病时,可暂停应用1-2次,轻度过敏发作不必停止应用。
3.脱敏制剂适宜保存在4-16℃环境,如无电冰箱应尽量放置在阴凉处,温度应在20℃以下,注射脱敏储存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。
4.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等反应时,应请示医生以决定下次注射剂量。
5.脱不应自行停止。许多病人经脱敏后获得缓解,因而自以为已经好了,不再继续,导致病情复发。因此医生应告诫病人,病情稳定并不等于彻底好了,仍应在医生指导下,用循序渐进的方法,以尽量减少病情的复发。